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03:37    次浏览
其实,该规定颁布之初,很多人就预测规定无法落到实处。由于欠缺科学性、合理性,在现实认定及操作层面上,“尿歪”不过是道德层面的命题,本不该成为被法律法规所惩罚的对象。不可否认,“尿歪罚一百”的规定,即便是一纸空文,但也具有倡导文明行为的积极意义。但是,既然规定已然颁布,就应该严格按照法规进行操作和执行,否则岂不是立法资源的浪费?法规被闲置,本身就说明了在制定之初,就缺乏细致的调研和论证,并没有考虑法规是否具有生存的土壤和环境。在这种立法思路下,一年半没有开出罚单并不奇怪,而令人称奇之处在于,这样的法规是如何通过并颁布的。应该说,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,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,体现出科学合理的特性。遗憾的是,在大量法律法规中,不能得到执行的尴尬频频出现,完全背离了法律法规设立的初衷和本义。假如,在立法过程中,只是心血来潮,一时起兴,并没有考量现实社会环境,这种立法模式必然失败。更为关键的是,在立法之后,倘若最终沦为一纸空文,根本无法得到执行的话,不仅会浪费立法资源,更会损害法律法规的公信力和权威性。今年两会,立法法修改通过,无疑对于立法的科学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在今后一段时间,从立法的数量和频率上,会呈现出一个新的局面和态势。那么,类似于“尿歪罚一百”的规定遇窘,无疑戳痛了科学立法的软肋,值得相关立法机构和部门的反思和警醒。